招投标管理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自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落实招投标制度,取得显著成效。今年共实施招标项目9次,节约资金达4x4.19万元,节约率为17.4%。办公室完善了机构建设,制定了《全市公共资源招投标集中管理实施意见》,建立了统一、高效的招投标机制。通过财政投入,建设高标准的评标和开标室,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制度建设方面,结合《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制定了基本招投标办法,规范了操作程序,推动了无标底招标等新方式的实施。为加强市场行为规范,强化了日常监管与执法监督,虽然取得成绩,但仍需解决专家库建设、制度执行和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等问题。未来将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推动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化、公开化。
自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有效领导和各部门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扣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定不移地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招投标制度、业务和监管各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今年x月至12月份,共实施招标项目9次,市场价27x2万元,实际支付2297.x1万元,资金节约达4x4.19万元,节约率为17.4%。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全市公共资源的招投标管理,规范了招投标行为,真正实现了“阳光操作”,有效提高了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维护了公共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完善机构建设,完成组建工作。
按照市委n届第n次常委(扩大)会议的要求,x月份成立了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成立后,首先组织人员前往招投标工作成熟地区,如浙江萧山、绍兴等地进行学习,借鉴他们的管理经验,为我市的招投标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学成归来后,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组织机构。调入两名工作人员,充实了队伍。起草并制定了《全市公共资源招投标集中管理实施意见》,确立了“政府主导、集中管理、统一市场、公开交易、规范操作、依法监管”的原则,建立了一个统一、公正、规范、高效、廉洁的招投标运行机制,并明确了管理范围。专门召开了职能移交会议,顺利实现了职能、人事、财务和资产的移交,完善了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接收工作。
二、加强硬件软件建设,规范招投标行为。
为确保招投标工作走向正规,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财政投入17万元,建立了高标准的评标室和开标室,并设置了电子大屏幕用于信息发布和开标过程的公示。专家评标区设置为独立区域,并配备先进技术设施,对整个招投标活动实施全程监督,开标结果实现扫描复制。下一步,待专家库建成后,将通过电脑随机抽取评标专家,临时通知,强化管理。网站及招投标系统建设正在推进中,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招投标各方操作,提升政策透明度,从而提高全市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通过硬件设施的完善,进一步创新了管理体制,有效杜绝了暗箱操作行为,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了招投标行为,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推行“阳光工程”的理念。
自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成立以来,还注重提升办公室及招投标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素质,强化日常管理与教育,增强服务意识,组织全员拓展学习,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督能力,确保招投标工作规范运行。
三、招投标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
1、在《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招投标综合监管的实际,吸取外地的先进经验,依法制定了基本招投标办法,对招标范围、规模标准及监督管理体系进行了规定,确保交易规则、监管范围、资格预审方式及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均有新突破,为提高国有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与投资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2、规范操作程序。对招标公告、专家抽选、评标管理、中标公示制度及备案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进行了修订,规范了操作程序,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3、改进交易规则。积极推动招投标方式的转变,在一些项目的招投标中实施了无标底招标和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提升了招标透明度,便利了竣工结算,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招投标市场行为进一步规范
1、强化日常监管。在招投标过程中坚持“事前核准、事中监督、事后备案”的原则,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管。对项目招标方式、组织形式的核准、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中标公示及项目备案等重要环节制定了相关表格,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2、严格执法监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力度,为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和维护“三公”原则提供重要保障。
虽然XX年我市招投标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专家库建设滞后于招投标整体工作进展、招投标制度的规范执行有待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提升等。为此,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XX年全市招投标工作的总体思路将是遵循政府主导、集中管理、统一市场、公开交易、规范运作、依法监管的原则,创建统一、公正、规范、高效、廉洁的招投标运行机制,着重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操作规程,鼓励公平竞争,树立阳光形象,进一步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二、增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对各类招投标信息发布实行规范化管理,提升公众的监督参与度。调整公告发布媒介,整合信息资源,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建立《市招标投标网》,及时发布招标事项核准、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及信用记录等信息;第三,公开信用记录,对违规招投标行为的处理结果及不良行为记录进行公示;第四,坚决杜绝场外交易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