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本次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旨在深入贯彻党的三中全会精神,引导社会关注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活动定于3月15日,主题为消费者权益日,主要形式包括在主城区设立活动专街,提供咨询、宣传和投诉处理服务,并在文化广场举行主题文艺晚会。活动由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主办,市联通公司承办,期间设立活动办公室和新闻中心,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各相关部门和企业积极参与,旨在展示其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努力,共同创建安全、可靠的消费环境,推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宣传XX年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方案,引导全社会关注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关系,旨在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提高消费者对消费的信心;切实增强消费者的权利保护意识,鼓励科学、理性、健康的消费理念,从而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名称及主题
年主题为: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活动名称为: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三、活动形式
1、在主城区设置“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专街。活动地点沿商业街东至主干道与人民路交汇处,西至商业街与新世纪路交汇处。各职能部门及相关企业将设立展台、咨询台、宣传栏,并配备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负责咨询、宣传与投诉处理。活动时间定于3月15日上午9点至下午17时。活动的集中投诉受理点设在商业街的中心位置。
3、3月15日晚7点,将在文化广场举行主题文艺晚会。本次活动由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主办,承办单位为市联通公司。
4、设立活动办公室和新闻中心。活动办公室由市工商局和消协成员组成,负责协调活动相关事务;新闻中心则由多家媒体记者组成,包括省驻市记者站、地方日报、电视台及广播电台等,负责报道活动进程。
四、组织领导
成立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并设立活动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消协。
五、参加单位
所有与消费者权益和消费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生产及服务单位均需参与此次活动。通过这次活动,展示各部门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所做出的努力,与公众共同创建一个安全、可靠的消费环境,实现社会责任的共同担当,促进我市经济的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