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歌手比赛的活动策划方案
为提升校园文化氛围和丰富课外生活,我校学生会文化艺术部举办校园歌手大赛。赛事安排包括预赛于11月25日下午进行,决赛定于12月1日,地点在河南师范大学音乐厅。参赛选手为经过预选的全日制本科生,每院选两名,合计44名进入预赛。比赛分为A、B两组,评委由专业人士组成。决赛将加入综合测试,选手需自备服装与伴奏。评分采用“10+2”分制,涵盖演唱质量和综合素质。各学院积极组织啦啦队,确保比赛公正与有序。赛事将为获奖选手颁发奖项,并评选“优秀组织奖”。此活动提供了展示自我和展现师大学子精神风貌的舞台。

为了提升我校的校园文化氛围,丰富在校生的课外文化生活,同时也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展现师大学子的团结进取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我校学生会文化艺术部特此发起本届校园歌手大赛。
二、赛事安排
(一)赛事安排
1、XX年11月25日下午进行校级预赛;
2、XX年12月1日举办校级决赛;
3、地点:河南师范大学音乐厅。
(二)具体日程安排
1、XX年11月19日,开展校园歌手大赛的宣传工作;
2、XX年11月21日或23日上午12点前,进行校级预赛选手资格确认,各院选手需在校学生会办公室递交伴奏音乐,并进行抽签;
3、XX年11月25日下午举行校级预赛;
4、XX年11月27日,发布入围决赛选手名单,并在全校公示;
5、XX年12月1日,进行校级决赛;
6、XX年12月2日至6日,公布十佳歌手的名单,并进行后续宣传与总结工作。(如有时间变动,将另行通知)
三、竞赛规则
(一)参赛办法
1、参赛单位:由各学院经过预赛选拔产生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参赛名额:每院选拔前两名,共44位选手进入预赛A、B组(音乐学院和新联学院为专业组);
3、为确保比赛的公正与有序,选手及其亲友团需严格遵守比赛秩序,如有违纪行为,赛事组委会有权立即取消该选手的比赛资格。
(二)比赛方式
1、比赛须严格遵守赛事组委会的安排与评分标准;
2、各院可通过迎新晚会或其他活动进行选拔,将晋级选手名单报送至校学生会文化艺术部;每院选拔前两名,共44位选手进入预赛(音乐学院和新联学院为专业组);预赛将按抽签分为A、B两组(最终排名依据分数高低排列,组别不做区分),评委由大赛组委会聘请的专业评委组成;
3、预赛中前10名选手和专业组选出的8名选手(音乐学院5名,新联学院3名)将直接晋级决赛,决赛评委由校团委统一聘请;
4、决赛加入综合测试环节,满分为2分。测试方式为才艺展示(不超过一分钟)及即兴歌曲名称应答。
(三)选手要求
1、选手需自选歌曲,要求内容积极向上,演唱风格可为美声、民族或通俗;鼓励各院配备伴舞;
2、选手需自备服装,契合歌曲内容,展现大学生的健康形象;
3、鼓励选手参与多种形式的演唱,例如对唱、小合唱(限制5人以内),特别鼓励原创歌手及自组乐队参赛;
4、选手需自备伴奏CD或MP3,按规定时间上交,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弃权,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5、往届进入决赛的选手不再具备参赛资格,若发现违反规定,相关学院的优秀组织奖资格将被取消。
(四)录取名次与奖励
1、决赛非专业组取前十名作为本届大赛的十佳歌手,专业组选手取第一、第二、第三名及优秀奖;
2、组委会将根据赛事配合情况和选手名次等评选六个学院“优秀组织奖”;
3、在非专业组选手中,由评委老师评选出“最佳人气奖”、“最佳台风奖”、“最佳潜质奖”和“最佳形象奖”各一名。
(五)选手比赛的附则
1、各院所报选手必须符合本纪律册要求,严禁冒名顶替,违者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往年曾出现报名名单与预赛名次不符的情形,一经发现,相关选手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2、各院选手在参加预、决赛时须准时参赛,赛事要求提前40分钟签到,迟到10分钟者将按弃权处理,组委会将为每名决赛选手提供现场试音机会;
3、选手需绝对服从评委及记分组的安排,违者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四、大赛策划细则
(一)宣传工作
1、本次大赛将悬挂相关宣传横幅;
2、宣传组负责撰写赛事新闻,投递至市电台、电视台等,同时在校内投放至广播站、大通社、青春在线和172校园活动网;
3、制作宣传海报和展板,鼓励各院以多种形式宣传参赛选手。
(二)纪律要求
1、为确保比赛的公正性,请选手及观众严格遵守比赛秩序,如有违纪行为,赛事组委会有权当场取消该选手的比赛资格;
2、各院可聘请音乐舞蹈学院的学生对选手进行指导;
3、比赛期间如观众出现严重扰乱赛事的情形,赛事组委会将采取扣分或取消成绩的措施;
4、各院所报选手必须符合纪律册规定,严禁冒名顶替,违者将取消资格;
5、若学院学生会发生严重影响比赛的事件,则全院参赛资格将被取消;
6、选手需绝对服从评委及记分组的安排,违者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三)观众组织
1、各院应积极组织啦啦队为选手加油,啦啦队道具由院自行准备;
2、决赛入围院所的观众座位将由组委会统一规划与安排,观众需在指定区域就坐,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四)后勤保障
1、物品配置
(1)评委席配置评委座次牌、饮用水、桌椅、打分纸和笔;
(2)场地布置包括大赛条幅、现场所需幻灯片、颁奖音乐、节目单等;
(3)选手用品应有比赛时用到的号码牌。
2、人员分工
1、校学生会自律委及各院文化艺术部负责会场秩序;
2、礼仪人员若干,负责迎宾等工作;
3、音乐舞蹈学院负责收集选手评分单、送分等工作;
4、大赛结束后,各院文艺部需组织人员对场地进行整理和清洁,卫生差者将不再获得该院的“优秀组织奖”资格。
五、评分细则
(一)大赛评分采用“10+2”分制,即10分为演唱得分,2分为综合测试得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选手歌曲内容积极健康,具有时代特色,此项占1分;
2、选手服装大方得体,与歌曲内容相符,此项占1分;
3、选手节奏感良好,音准准确,无滞后或跑调情况,此项占6分;
4、选手歌曲处理得当,情感传达准确,话筒运用得当,具备一定的声音控制能力,此项占1分;
5、选手台风大方,表情丰富,符合歌曲内容,具备一定控场能力,此项占1分;
6、综合素质的满分为2分。
(二)选手的演唱分数由评委评出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值,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最终得分为演唱分与综合素质分之和。
(三)为确保打分的公平性,前三位选手的演唱结束后,评委需进行综合对比再进行打分,其他选手则分别打分。
六、大赛创新
邀请特殊嘉宾献唱,以更好地活跃现场气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