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策划方案
为深入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区委宣传部等单位联手开展首届“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旨在树立道德榜样,推动少年儿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时间为20XX年8月30日至10月10日,参与对象为6至14周岁的中小学生,评选标准包括助人为乐、自强自立、诚实守信、尽责奉献和尊老爱亲等。评选过程分为学校推荐、初步筛选、网络投票和最终确认四个步骤,设立“美德少年标兵”10名和“美德少年”40名。各学校需重视评选工作,确保过程规范、公正,为培养青少年的道德品质贡献力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相关精神,激励广大少年儿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通过树立一批以身作则、值得学习的道德榜样,使全区青少年在学习和行为上都有模仿的对象和努力的方向,激发他们用美德成就自己的梦想、国家的梦想,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团区委、区教体局、区广播电视局联合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首届“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8月30日至20XX年10月10日
二、评选机构
本次“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由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团区委、区教体局、区广播电视局共同主办。主办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于团区委。组委会办公室将邀请优秀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辅导员、教育专家、媒体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选工作。
三、奖项设立
本次活动将评选表彰首届“美德少年标兵”10名,表彰“美德少年”40名。
四、评选标准
基本标准: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循家庭美德、学生道德和社会公德,品德优良,事迹突出,能够在引领少年儿童文明风尚方面产生积极影响。
具体标准包括:
1. 助人为乐——发扬互助精神,长期帮助有需要的同学,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他人奉献爱心、解忧排难。
2. 自强自立——秉持艰苦朴素、勤劳节俭,乐观面对困难,热爱生活,努力向上。
3. 诚实守信——信守承诺,真诚待人,积极追求诚信,具有拾金不昧等高尚事迹。
4. 尽责奉献——关心集体,维护校园环境,主动为班级和学校服务,赢得师生的信赖和赞誉。
5. 尊老爱亲——敬爱父母,关心家庭成员,尽心尽责照顾有需要的亲人。
五、参加范围
年龄在6至14周岁(截止至20XX年10月13日)的中小学生,具有以上方面突出事迹的优秀少年均可参加评选。
六、评选步骤
(一)学校推荐
组委会按照各校名额分配,完成“美德少年”的推荐和确认。各学校需组织学生进行美德标准学习、推选活动,经过全体学生投票,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学校公示2天,接受监督。9月15日前,推荐人选及材料报团区委。
(二)初步筛选
9月16日前,组委会组织评审委员会从候选人中初步筛选出100名,参加后续的网络投票。
(三)网络投票
9月20日至24日期间,将候选人事迹材料在新闻网上载,组织全区投票,网络投票结果占最终成绩的30%。
(四)确定“美德少年”名单
9月24日至25日,评审委员会再审定,确认10名“美德少年标兵”和40名“美德少年”。
七、表彰奖励
为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各学校务必依据评选标准,通过逐级推荐、测评审核、张榜公示等方式进行评选。活动组委会将根据网络投票情况,结合评审委员会的审核结果,公开表彰10名“美德少年标兵”。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评选美德少年是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体现,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实践。各学校需将选拔“美德少年”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措施。
(二)精心组织
学校应发挥主渠道作用,精心策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评选方案,确保评选程序的规范性与严谨性,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