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咏比赛的活动组织方案
为丰富高二年级学生的课外生活,并庆祝五四青年节,学校计划举办歌咏比赛,活动主题为“赞美祖国,铭记五四”。比赛旨在增强学生的爱国情感,传承民族精神,激励学生努力学习,认识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活动时间安排为:筹备及初赛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在各班教室进行;决赛定于5月5日在体育馆广场举行。比赛形式分为初赛和决赛,初赛选出每班6名选手,决赛采用合唱形式。参赛班级需选择与主题相关的歌曲,并指定指挥以确保演唱质量。评审将根据演唱的整齐性、情感表达、音准与节奏、服装整洁及指挥能力进行打分,最终评出各奖项。各项准备工作和现场组织由团委及学生会负责,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一、活动宗旨:
为丰富高二年级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提升学生的审美情趣,倡导积极的价值观,展现当代高中生的精神风貌,庆祝五四青年节,特此举办高二年级歌咏比赛活动方案。
二、活动目的:
通过本次歌咏比赛,增强学生们的爱国主义情感,传承和弘扬民族精神,让学生们更加明白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从而激励他们努力学习。
三、活动主题:赞美祖国,铭记五四。
四、参赛人员:高二年级全体同学
五、活动时间与地点:
筹备及初赛:4月26日至4月30日 各班教室
决赛:5月5日 体育馆广场
六、比赛形式:
初赛:评委将现场进入教室进行初步筛选,每个班级6名选手晋级年级决赛。
决赛: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合唱(每班上下场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七、决赛要求:
1. 演唱内容:各班自由选择一首与主题紧密相关的歌曲。
2. 演唱形式可以多种多样,鼓励使用齐唱、合唱、领唱、朗诵伴唱等多样化形式。
3. 演唱者需自然大方,统一整洁的着装。
4. 班级可根据歌曲内容设计配套动作及准备道具。
5. 每个参赛班级需指定一名指挥,指挥应动作清晰,节拍感强。
6. 赛前通过抽签确定参赛顺序。
7. 排练时间:早7:40-7:50,上午10:10-10:30,下午14:20-14:30及课外活动时间,其他时间禁止排练,违规者将取消参赛资格并受通报批评,由纪检部负责监督。
8. 各班需在4月25日前将节目单提交团委审核,节目单应包括歌曲名称、班级及歌曲简要介绍。
八、评分标准:
1. 演唱者的声音需整齐统一,音色相近,演唱清晰动听(20分)。
2. 演唱情感需到位,能够良好地传达出歌曲情绪,展现音乐意境(20分)。
3. 能够准确把握音准与节奏,咬字清晰,吐字准确(20分)。
4. 服装需统一、整洁且美观(20分)。
5. 指挥需具备准确的节奏感和感染力(20分)。
注:采取100分制,去掉评委的最高分和最低分,最终取平均分。
九、奖项设置:
每个单元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十、具体分工:
1. 团委及单元负责总体策划。
2. 团委负责协调各部门,联系场地、音响、桌椅及比赛道具。
3. 单元负责组织学生参赛。
4. 梅白鸽、陈乐负责初赛和决赛的评委工作。
5. 郭翠梅老师负责比赛全程的调控与安排。
6. 学生会主席负责工作人员的选拔及会场的纪检和卫生维护。
十一、活动流程:
赛前筹备阶段:
1. 确定参赛歌曲数量、必选曲目及名称等要求(由单元长和团委)。
2. 确定时间和地点(由单元长和团委)。
3. 确定主持人及工作人员(由郭翠梅负责)。
4. 确定各奖项及名额,确定奖品,安排颁奖嘉宾及致辞嘉宾(由单元长、团委负责)。
5. 联系比赛所需场地、音响、桌椅、水、奖状等(由团委负责)。
6. 准备初赛(2人)和决赛(7人)的评委(由梅白鸽、陈乐负责)。
7. 准备好奖状以及评委评分表(由梅白鸽、陈乐负责)。
8. 各团支部做好相应准备。
比赛阶段:
1. 学生会配合,全面负责比赛的各项工作(由学生会主席负责)。
2. 纪检工作人员12人,负责维持现场秩序。
3. 剧务5人,负责音响(1人)、桌椅(2人)、指挥上下场(2人)。
4. 会前致辞嘉宾发言。
5. 主持人进行比赛环节串词。
6. 评委进行评分。
7. 后勤保障(2人),负责水和奖品的保管及运输。
8. 计算分数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