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宣传活动实施计划
为有效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xx建设宣传活动,xx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旨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弘扬法治精神。活动将于11月下旬启动,持续到12月下旬。主要内容包括举办集中宣传活动、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推广法律知识与社会和谐相关的主题,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活动形式涵盖宣传资料发放、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确保法律知识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各单位需提前报送活动方案并在活动结束后提交强化领导和沟通,拓宽宣传渠道,以提升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效果。
依法治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xx建设纲要(20xx一20xx年)的关键年。为有效组织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系列宣传活动,并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期间法治xx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xx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xx建设宣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积极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xx建设。
二、时间安排
活动将于11月下旬启动,并持续至12月下旬。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举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xx创建集中宣传活动
1、时间:20xx年12月2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00
2、地点及参与单位:
(1)主场:
地点:市人民广场
参加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计生委、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各3至5名代表。各单位需于11月30日前将活动情况表传真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号码:xxxxx)。
(2)分场:各县(市)。
3、活动内容
(1)全面宣传宪法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法治意识;
(2)结合实施“五大战略”和“五个xx”建设,积极推广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宏观调控、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助力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平稳持续增长;
(3)围绕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以及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任务,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的主题宣传活动,宣传与维护社会和谐、服务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4)重点宣传普法和法治创建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服务民生方面取得的成效,展示在服务司法体制改革及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4、活动形式
(1)主场:参与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自行准备宣传资料,通过展架布置、发放宣传资料、手册、书籍等形式,接受群众咨询,开展宣传教育。
(2)分场:在辖区繁华地段,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接受群众咨询,布置宣传展架,发放宣传资料、手册、书籍等形式,开展宣教活动。
(3)以“流动法律课堂”为载体,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农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要分别组织“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营、进监所、进工地”的活动。
(4)各地、各部门要在活动期间自行组织开展一次法制日或法治讲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应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积极指导,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实际情况,认真部署,确保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面向基层,服务群众
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围绕“法律八进”,开展针对性强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和单位,通过组织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制文艺演出等多样化的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与法治精神带入千家万户,帮助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拓宽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各部门应根据安排,积极组织,重点落实主要活动项目和宣传内容,扩大普法与法治xx建设的影响力。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及时与宣传部门沟通,加强协作,在媒体上开设法制宣传专栏、专版,制作并播出高质量的法制宣传报道,展示活动盛况和成效,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加强联系,及时反馈
各地各部门需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并于11月28日前将方案报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结束后,于12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包括活动信息、图片等)报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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