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实施进展总结报告
为落实党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我县积极推进“河长制”工作,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完善的河流管理体系,整治不法行为,确保水质达到“八无”标准。各乡镇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级“河长”和河湖“警长”的职责,设立公示牌以便公众监督。进行全面的河湖水质调查,建立档案,积极开展水质达标检测、企业治理和农业污染控制等整治措施,确保水环境改善。通过加强监测网络建设和污染追溯机制,提升管理能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的保护意识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生态文明氛围,推动河流治理向纵深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会议精神,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要求,我县积极推进“河长制”工作。按照《河长制实施方案》,在“三严三实”的工作作风指导下,围绕构建生态美丽河流的目标,着力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完善、运转高效的河流管理体系,全面整治乱占乱建、乱围乱堵等不法行为,确保河湖水质达到“八无”标准,实现河流畅通、水质清澈、岸边绿意盎然的美丽家园。
二、主要工作
(一)及时安排部署,完善组织体系
1、各乡镇迅速制定《河长制实施方案》,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2-3名)和必要的工作经费。明确各级“河长”和河湖“警长”的职责,制订《河长制工作考评办法》,发布《20xx年工作要点》和相关制度,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20xx年4月10日)
2、在河湖显著地点设置“河库长”公示牌,公开“河库长”姓名、职责和监督电话等信息,方便社会公众监督。(责任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20xx年4月15日)
3、各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尽早出台本部门的《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4月10日)
(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河库档案
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各乡镇负责全面调查河湖的水质现状及其改善目标,了解各类污染源的分布,建立“一河一档”、“一库一档”,确保信息全面登记。相关部门需在20xx年4月22日之前向“县河长办”提交调查汇总表。
1、调查河湖的面积、底泥厚度、闸坝数量等信息,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2、调查河湖水质、沿线排污企业数量,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参与单位:县工信委、县工业园,责任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3、调查河湖排污口数量,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参与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4、调查农业面源污染情况,建立动态档案。(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20xx年4月22日)
(三)积极开展整治,优化生态环境
各部门和乡镇要制定具体的河湖综合治理措施,实施“一河一策”和“一库一策”。重点开展水质达标检测、企业治理、截污和直排口封堵、农业污染控制等十项整治工程,确保在20xx年4月30日前向“县河长办”提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在5月31日之前总结工作成果。
1、确保河流和水库水质达到标准,并定期向公众发布水质检测结果。(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2、对河流和水库沿线企业的废水排放进行整治。(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参与单位:县工信委、县工业园,责任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
(四)提升能力建设,夯实基础工作
1、开展河湖水质、水量及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水质监测。(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各乡镇)
2、建立污染追溯机制,及时追查水质恶化的源头。(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各乡镇)
(五)增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多种媒体开展有关“河长制”的宣传,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关注和参与意识。一是宣传新举措和政策;二是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报道,营造良好氛围;三是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深入开展“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教育活动,强化公众参与河湖管理的意识。